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再生资源市场秩序,推进三亚国际旅游城的建设,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六部委联合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海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等七厅局联合印发的《海南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和《三亚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三亚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规定,三亚市将组织多家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市场进行整治。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整治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行业市场秩序,规范回收企业经营行为,改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环境,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维护环境卫生整治,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社会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
这次整治的对象是市区再生资源临时回收站。整治的内容是:一是取缔没有证照的临时回收站。根据《三亚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置规划》的规定,对尚未同时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和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站备案登记证书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一律取缔,被取缔的回收站点要做到场地清理干净,属于违章建筑的坚决拆除,不留死角。
二是规范有证有照临时回收站的经营行为。检查临时回收站是否有管理制度;检查是否收购盗窃销赃的物资;检查是否配足灭火器材。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0年6月5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