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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的通知
2019-05-27 15:38: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党委、总支、支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省社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持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在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经省社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在“七一”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表彰范围
    党的组织关系隶属省社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中共正式党员、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在担任处级职务(含处级)以下的正式党员中评选;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连续从事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党务工作者(一般不包括厅局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中评选。
    先进党组织在省社机关及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中评选。
    二、 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维护党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熟练掌握本职岗位的知识技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业绩显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本单位有良好影响,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表彰重点向基层一线共产党员倾斜。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依据党章党规开展工作;
    3.对党忠诚老实,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担当负责,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党务工作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工作成绩。
    表彰重点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
    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2.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组织设置合理,班子健全,坚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表彰重点向党支部倾斜。
三、表彰名额与评选办法
省供销社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50名(下发名额单位按名额数上报,其他单位上报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
(一)推荐。各级党组织根据通知要求,在广泛动员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评选,逐级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二)考察。各级党组织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征求纪检机关、相关部门意见。考察合格后,经党委、总支、支部研究,向机关党委提出建议表彰对象。
(三)审核。机关党委对推荐上报的建议表彰对象进行审核,依据各级党组织推荐情况,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确定拟表彰对象。
(四)公示。对确定的拟表彰对象名单,机关党委将进行公示,各级党组织将各自推荐的拟表彰对象同步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决定。机关党委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评选表彰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推动机关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业绩结合起来,使评选表彰工作成为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重要载体。
(二)坚持标准。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战斗力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组织评选出来。要注意总结发现在打造创新型供销社、推动供销合作经济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三)广泛宣传。各单位要结合评选表彰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活动,努力在省直机关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所有拟推荐表彰的组织和个人,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整理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填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报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后,连同简要评选推荐情况报告于6月6日前报省社机关党委。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杨  民    联系电话:62610634
 
附:1、优 秀 共 产 党 员 名 额 分 配 表
     2、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审批表

 

 中共安徽省供销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5月23日


抄送:省社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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