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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湖)再生资源产业园获批省级园区
2012-10-29 15:47:27   来源:   评论:0 点击:

   10月23日,辽宁(本溪湖)再生资源产业园正式被省环保厅批准成为省级园区。
      本溪市溪湖区作为全省重点老工业基地,在上百年工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工业废弃物已超过10亿吨,每年新产生工业固废达到1800多万吨,工业固废储量位居全省县区前列。随着振兴第工业基地战略的深入实施,资源短缺和环境安全已经成为制约该区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
       为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固废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化解环境安全隐患,提高管理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经过审慎论证,并报请本溪市委、市政府批准,溪湖区最终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科学决策,即在大力发展钢铁深加工、新型建材等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围绕煤矸石、尾矿粉、钢渣、废油等工业废弃物,以再生循环产业和废钢铁产业为重点,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工艺先进的资源再利用项目,以经济繁荣、科技发达、环境优美、产业结构合理为目标,建设东北最有潜力的生态再生资源产业园区。
           今年,省政府制定并发布了《辽宁省“十二五”再生资源产业园及危险废物重点处置项目建设规划》,规划20个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本溪市溪湖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利用现有的资源、区位、产业优势,与市环保局、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建设辽宁(本溪湖)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该园区总规划面积78平方米公里,可建设用地20平方米公里,包括废钢铁加工区、尾矿建材区、冶金渣利用区、煤矸石利用区、粉煤灰利用区、矿冶设备加工修复区、废油处理区和物流园区八个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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