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滨州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会议上获悉,到2013年,滨州市将建立起覆盖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商务部〈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率先实现“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达到70%”的目标,推进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建立比较完备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滨州市确立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总体目标:到2013年,建立起覆盖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总体科学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废弃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100%,危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